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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菏泽单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51人)
2021-03-18 11:51:49   地区:山东   浏览:0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单县人才新政20条》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推动单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年在全县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引进数量和岗位

本次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51人,其中县直机关事业单位31名,单县一中15名,单县中心医院5名。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详见《2021年单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引进形式

(一)县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

1、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引进范围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派遣期内(2019年、2020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②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分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派遣期内(2019年、2020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③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不含分校)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派遣期内(2019年、2020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④取得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派遣期内(2019年、2020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⑤在山东省外就业的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分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含分校)中“一流学科”所含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2018—2020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3)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体检标准。大学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均须于2021年9月1日(含)之前取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国内高校毕业生涉及研究生条件的,自2017年起参加研究生国家统招,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研究生不作全日制要求。

(5)引进人员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办法:引才公告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xian.gov.cn)公布。请及时关注单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引才实施主体单位可将引才信息在有关高校定向发布或实地宣传推介。

县直事业单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1年3月31日17:30截止。报名地点: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4房间。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