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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滁州市凤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窗口辅助性岗位人员公告
2021-03-18 11:59:28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水平,确保登记质量和安全,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窗口辅助性岗位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辅助性岗位人员15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凤阳县户口或在凤阳县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7、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操作电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者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7日—3月31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120办公室

  咨询电话:0550-6692918(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须填写《2021年凤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窗口辅助性岗位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招聘岗位报名资格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值为1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