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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长江航道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湖北武汉)
2021-03-16 22:03:34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加强长江航道人才队伍建设,经报上级批准同意,长江航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责

  长江航道局成立于1957年,是隶属于交通运输部的正局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宜宾合江门至长江入海口全长2754公里干线主航道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同时还维护着副航道、小轮航道以及部分支流河口航道833.1公里,维护总里程3587.1公里,共设助航标志5900余座。长江航道局下辖长江宜宾、泸州、重庆、宜昌、武汉、南京6个区域航道局,以及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江航道测量中心、长江航道整治中心、长江航道局档案中心、长江航道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长江航道局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6个支持保障单位;在长江沿线七省二市设有81个航道处和23个其他机构。同时,负责管理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和长江航道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聘计划

  长江航道局发布2021年度招聘计划的单位包括:长江宜昌航道局、长江武汉航道局、长江航道测量中心3个单位,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4人,具体计划详见《长江航道局2021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长江航道局局属其他单位2021年度事业编制招聘另行公告。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项条件。

  1.2021年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的全脱产应届毕业生(包含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并签订《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在职或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毕业生等,不在接收范围。

  2.接收大专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3.其它资格条件见《职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栏目,按相关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时间安排。

  1.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2: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确认和缴费时间:2021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人员请于2021年4月8日9:00至4月10日8:30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