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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2021-03-15 22:13:12   地区:山东   浏览:0

  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威海市区南部,地处威海市城市群中心地带,总面积296平方公里,先后荣获“中国最佳综合实力开发区”“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工业区”“山东省十大创业示范园区”等称号,获批建设中欧(威海)中小企业合作区,成功入选山东省十大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是威海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极和最新城市拓展区。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人才集聚临港、奉献临港、发展临港,根据工作需要,威海临港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44名工委(管委)工作人员,其中科室副职4名、一级主办14名、二级主办26名。具体职位情况及聘任要求见《2021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考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5.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近两年内年度考核结果需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3月17日,所任职务职级以2021年3月17日前的任职为准。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21年威海临港区管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其中要求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均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经历。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且于2021年3月17日前取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未经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

  7.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11.有其它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北京外企国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简称FESCO公司)进行。公开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相关考试事宜均通过威海临港区管委网站(http://www.wip.gov.cn)、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青岛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escoqingdao.com)、官微(微信搜索“FESCO青岛”)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2021年3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