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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3-08 11:23: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单位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能参加面试。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面试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有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4.总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2021年3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2021年3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2021年3月26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2021年3月26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传真、联系人”栏内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4月15-17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3月29日9:00-12:00登陆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