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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1-03-08 11:23: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84号)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并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5.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21年4月18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10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jshrss.jiangsu.gov.cn)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jsszfhcxjst.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试时间为9:00-11:00。

  笔试地点: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形式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