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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大学软件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3-03 18:4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新疆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软件学院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林基路、杜重远、茅盾、祁天民、张仲实、萨空了、史枚、高滔、江豪、涂冶、赵丹、郭春则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新疆大学软件学院是2003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新疆唯一一所示范性软件学院(重点本科),软件工程专业2020年获评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被“艾瑞深”校友会评为5星级世界知名、中国一流专业,在全国软件工程专业中排名第29位。承担着新疆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示范作用和培养高级软件人才的重任,学院秉承“与产业互动、育人为本、明德求新、尚用笃行”办学理念和“一样的学历、不一样的能力”的学生培养目标,在模式创新、课程设置、工程实践、校企合作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亮点,毕业生以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过硬的专业技能,倍受政府、银行、电信、各类IT企业等用人单位青睐。软件学院已成为新疆高层次、复合型软件实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3月2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2日(含)后出生。具体专业可参照招生代码册。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信息有效期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5月31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