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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公告(221人)
2021-03-01 12:54: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予以公布;

  2.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医生与进入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体检不合格、不参加体检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核

  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核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考察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核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确定为聘用人员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起始日期以鞍山市人社局备案表日期为准。

  八、信息发布及信息查询

  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海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发布相关考试信息,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市纪委监委全程跟踪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12-3303278

  十、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本次招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对辽宁省外低风险街道(乡镇)来(返)辽人员,要查验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正常参加考试各项流程。对无法提供来(返)辽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到达目的地后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考生报名后参加考试各环节工作均需按公告疫情防控要求履行防疫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