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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马鞍山市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1-03-01 12:54: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1年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1年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共17名(见附件1),招聘相关信息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hxzwgk.mas.gov.cn/bmmb/?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5c,下同)、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hxzwgk.mas.gov.cn/bmmb/?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6a,下同)上统一发布。

  2021年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8月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报考岗位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