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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1-03-01 13:00: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实行编外聘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工资待遇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具体岗位要求:

  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文类、经济学类或相关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wps、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机关工作经验的优先。月工资4000元。工作内容: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的文件整理,上传下达,文字、表格处理等工作。工作地点:仓山区东部办公区6号楼,工作时间同市直机关工作时间。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报名地址:sfqbrczp@163.com。

  2.报名材料:参加应聘的考生将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统一转为PDF文档,发送到sfqbrczp@163.com,文档以“报名+考生名字”命名。

  3.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

  4.招考人员需满足1:3的比例,若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低于3人,则不开考。

  三、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后,专人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试参加笔试,取笔试前3名参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1:1计入总成绩。

  2.本次笔试内容主要考核行政机关办公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择优组织考生前往福建省录用体检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试用期

  受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与期满转正工资一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其他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带薪休假、年终奖金等。

  2.受聘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2年期满后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3.相关事宜可咨询张女士,咨询电话:0591-839966195(正常上班时间)。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