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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
2021-02-19 10:29: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做好2020年我局下属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2020年11月19日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拟占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3名,分别为: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名;市交通应急指挥信息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名。具体详见《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符合《目录》确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调配。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2月26日止。(该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可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等网站,详见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18:30止。

  2报名方式

  (1)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等网站公布的《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luzhoujtj@163.com(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

  (2)2020年12月20日(含)前登陆http://lzrs.renruihr.com,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已填写信息并扫描上传报名资料者,且符合《目录》确定条件的视同为已报名。

  (3)参加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在成都、重庆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供资料者,且符合《目录》确定条件的视同为已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1)《泸州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需亲笔签字确认,前期已投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