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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宿迁市泗阳县第三批面向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1-02-18 16:06: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上述①至⑤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等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午17:00。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通知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6.面试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有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泗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开始后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同时上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选岗定岗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选岗办法如下:

  (1)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公开选岗。即从第一名开始公开选岗,第一名选岗完成后,第二名在剩下的(n-1)个岗位中公开选岗,每名考生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以此类推。各方(含纪检人员和考生本人)当场填写《选岗确认单》,并签字确认。选岗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2)遇总成绩排名并列者,由并列考生当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再按抽签顺序,依上述办法公开选岗。

  (3)所有入围考生必须在当天当次一次性选岗完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考生选岗前放弃的,递补人员按自身总成绩排名在待选岗位中选岗;考生选岗后放弃的,递补人员递补至放弃考生选定的岗位。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泗阳县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报到时提供材料不全(含本人人事档案未调入)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泗阳县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与考察、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