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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常州工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5-10-22 17:20:30   地区:江苏   浏览:0

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常州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编号202504)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2.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7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120.241.165:801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5年10月27日9:00—10月31日15:00

 提醒: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10月27日9:00—10月31日17: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5年10月27日—11月3日期间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5年10月27日9:00—11月3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5年10月27日9:00—11月3日18: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岗位实际需要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栏内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11月3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需在http://115.120.241.165:8011“准考证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

 三、考试办法

  1.考核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第二阶段为面试(或试讲),05岗另需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人员,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参加第二阶段人选。

 面试(或试讲):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高校事业发展的潜力。面试(或试讲)成绩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面试(或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或试讲)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或试讲)总成绩的70%。

 本次招聘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大纲和辅导用书。

  2.笔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面试(或试讲)的时间、地点、安排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cz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考核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资格复审。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① 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身份证;

③ 报考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常州工学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的资格。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方式:常州工学院A类雇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各项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851006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8510052

七、本公告由常州工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常州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编号202504)岗位信息表.xls

 

常州工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rsc.czu.cn/2025/1021/c9343a16498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