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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崂山区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02-15 21:53: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49人。(详见《2021年青岛市崂山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崂山区在编教师、聘用制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

  5.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index.html)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2月25日9:00-2月27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2月26日14:00-2月28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2月26日14:00-3月1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确定网上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2月27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1年2月27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笔试报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