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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团场公办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1-01-29 15:50: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5)《第十二师团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报考人员2021年2月4日20:00登陆兵团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是否取得笔试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范围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报考人数少于3人不开考。

  3.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2021年2月4日10:00在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4.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2021年2月4日10:00-14:00,通过十二师指定的招聘邮箱sesrsjsydwzp@163.com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5.笔试时间

  2021年2月6日10:00-12:00

  6.笔试地点

  第十二师中学(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78号)。

  7.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可于2021年2月8日登陆兵团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

  8.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笔试的考生考试当日进校时均需核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行程码”,并携带七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报告。

  (四)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考试当日进校时均需核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行程码”,并携带七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报告。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受疫情影响,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