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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2021-01-27 14:5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淮安生态文旅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3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

  4.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21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经2021年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管理办公室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7.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