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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南岸区面向区内“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1-25 21:41: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南岸区内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南岸区内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资格条件:在南岸区内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7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5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A区11号楼3楼区委组织部309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详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

  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0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