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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白城市洮北区面向春季入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01-25 22:45: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整体部署,激发洮北学子参军报国热情,进一步深化洮北区人才供给侧结构改革,按照《2021年白城市面向春季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白人社联发[2021]1号)要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面向洮北区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满后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调配等手续,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3名应届、往届男性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带编入伍,编制落在洮北区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从白城市洮北区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适龄青年。

  2.符合应征服义务兵役年龄,即满18周岁且不超过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已报名参加2021年洮北区男兵征集,并经兵役机关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方可报考。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符合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学历认证条件,包括具有白城市户籍的(洮北区,不含洮南、通榆、镇赉、大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往届)毕业生,或非白城市户籍但在白城市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户籍截止时间为洮北区发布《2021年洮北区面向入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前一日。

  2.招聘对象:男性;

  3.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毕业生;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要求

  “双合格”男性预征对象按照洮北区人社局公告统一安排,参加统一报名。由洮北区征兵办(设在洮北区人武部)、洮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洮北区人社局负责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并由洮北区征兵办通知其本人。取消报名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征兵报名

  2021年2月15日前,符合应征基本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义务兵报名。洮北区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月15日以后进行征兵报名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

  (二)征兵体检

  时间: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4日

  洮北区征兵办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体检。

  (三)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洮北区征兵办和公安洮北分局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审。基层人民武装部会同辖区派出所进行走访调查。政审时需提交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洮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附件1),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近期小二寸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