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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源市“百名博(硕)士党政储备人才引育工程”招聘公告
2021-01-12 17:52:44   地区:广东   浏览:0

  河源历史悠久,生态纯美,是广东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国五个“生态环境保护最佳范例城市”之一。河源已融入“大湾区核心城市1小时交通圈、生活圈”,随着今年赣深高铁开通,河源将进入深圳半小时都市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源启动“百名博(硕)士党政储备人才引育工程”2021年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学专业需为一流学科)或国(境)外60所知名高校且专业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录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日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2021年河源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职位信息表》(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可放宽5岁。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河源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政策

  (一)岗位安排。安排引进对象到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担任七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或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担任八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或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职业发展。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副处级领导干部储备;硕士研究生可列入科级干部储备。引进对象表现优秀且工作需要的,符合条件时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工资待遇。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四)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分5年每年20%给予安排。

  (五)住房保障。博士研究生给予相当于100平方米的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当于50平方米的住房补贴。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按上一年度市区平均房价为标准发放相应面积的住房补贴,分5年每年20%兑现给引进对象(含个税)。以上住房补贴兑现前,引进对象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没有入住人才公寓的,由用人单位协助租房、提供居住服务,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500元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

  (六)医疗保障。引进对象均参照处级干部享受相应体检待遇。

  (七)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在行政、事业、国企、私企)愿意随迁到我市安排的,由市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累计可享受3年。

  (八)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