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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廊坊市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第一批次)
2021-01-07 22:46:57   地区:河北   浏览:0

  (2)面试地点:铭泰产业园办公楼三楼。

  (3)面试评审:所有参加部门主办岗位面试的人员,须提前30分钟在候考室候考,签到并抽签确定面试次序,等候场外支持人员引导面试。面试现场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各评委根据竞聘者表现对竞聘者进行独立、客观打分,由工作人员根据面试评委组打分结果加权计算竞聘者个人总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当天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所有竞聘者面试成绩,即竞聘者总成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3、拟聘公示

  该层级所有竞聘者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该层级岗位本次拟聘员额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总成绩排名1-15的,拟聘为一级主办;总成绩排名16-31的,拟聘为二级主办。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职级高者排名在前;职级也相同的,学历高者排名在前;学历也相同的,工龄高者排名在前。拟聘人选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党工委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名单,形成聘任决议。

  4、签订协议。由管委组织签订聘用协议。

  (四)资料移交及备案

  待各批次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完成后,将聘任工作所有材料移交至党政综合办公室备案。

  六、落聘事项

  (一)落聘认定

  1、符合部门正职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因故未按规定参加部门正职岗位个人志愿填报、面试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或正常参与竞聘、但未成功竞聘上岗的,不影响竞聘部门副职及主办岗位层级;符合部门副职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因故未按规定参加部门副职岗位个人志愿填报、面试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或正常参与竞聘、但未成功竞聘上岗的,不影响竞聘部门主办岗位层级;符合部门主办岗位竞聘条件的人员,因故未按规定参加部门主办岗位个人志愿填报、面试等任何一个环节的或正常参与竞聘、但未成功竞聘上岗的,视为落聘。

  2、通过岗位竞聘,但不服从调剂的人员,视为落聘。

  3、各级干部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凡是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它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自觉在选报岗位志愿时回避。没有回避的,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视为落聘。

  (二)落聘人员管理

  对于落聘的开发区现有在编人员,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安排。

  七、其他

  (一)公示聘用问题

  聘任过程所涉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三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均通过开发区公告栏及三河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an-he.gov.cn/)及时发布。

  公示期均为1个自然日。

  (二)待遇问题

  聘任人员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其中,招商投促局人员为全市上一年度同一档次平均应发工资的1.5倍,其他部门人员薪酬为全市上一年度同一档次平均应发工资的1.2倍,督查专员薪酬为个人工资的1.2倍。基本工资是开发区按月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稳定收入,取决于员工所在岗位的等级和序列,是开发区给与岗位任职者的保障性薪酬;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职位责任、现实表现等因素,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三)聘期问题

  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期内;聘用期满,解除聘用合同,职务自行免除;重新组织聘任。

  (四)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316-3458188

  受理单位:三河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316-5997753

  受理单位:三河经济开发区纪检组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确保本次竞聘平稳顺利进行,保障竞聘者和工作人员安全,竞聘者及全体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持绿码、体温低于37度方可参加报名及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