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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02 19:35:5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①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②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③待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4)。④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涟水县政府网公布。

  体检由2020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2020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涟水县政府网站(http://www.lians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报到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的被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以下电话: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2316796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涟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0517-82399228

  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7-82316922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555

  本公告由2020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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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涟水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涟水县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