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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淮安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01-02 19:35:53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适应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涟水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岗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岗位表》收入的,须经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实际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2020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根据岗位要求,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岗位,应聘人员可先报名应聘,届时未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涟水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楼五楼(涟水路西侧、清涟大道北侧)。

  3.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或涟水县政府网(http://www.lianshui.gov.cn/),下载并填写《2020年涟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