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0青岛崂山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聘骨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4人)
2020-12-21 15:20:00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规定,结合崂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选聘骨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4人(详见《2020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选聘骨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具有初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在聘人员(应聘人员现编制身份应与报考单位相一致,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也可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但录用后编制身份相应转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符合职位表中岗位等级,且现从事专业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六)崂山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选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9:00-12月30 日16:30

2.报名邮箱:lsqwsj@qd.shandong.cn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制作成PDF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选聘单位报名邮箱(lsqwsj@qd.shandong.cn),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1)《2020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选聘骨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见附件2,本人亲笔签名);

(2)《2020年崂山区卫生健康局选聘骨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亲笔签名);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

(4)执业资格证书;

(5)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

(6)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选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7)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符合工作经历年限的社保证明。

提供的(3)至(5)项材料须在2020年12月24日前取得。

4.其他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选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经审查不具备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初审及反馈时间:2020年12月24日9:00-12月31 日16:00。选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通过邮箱进行反馈;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通过邮箱反馈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