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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绿色通道” 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2020-12-17 22:10: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和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海城英才”计划的意见》等精神,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海城区面向“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各省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00名,并计划组织网络(本地)招聘和赴相关省重点师范院校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排

  (一)网络(本地)招聘

  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6月30日网络报名,报名邮箱

  hcjyrsg406@126.com;本地报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406室。

  (二)广西师范大学

  1.2020年12月17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三楼举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专场。

  2.2020年12月18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前广场参加“广西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综合类双选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教师岗位100个(根

  据招聘实际情况,招聘单位和岗位计划可适当调整)。

  小学岗位:语文教师岗位30个、数学教师岗位20个、美术

  教师岗位3个、音乐教师岗位5个、体育教师岗位7个、英语教师岗位4个、舞蹈教师岗位5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6个、科学教师岗位2个、心理咨询教师岗位3个。

  幼儿园岗位:幼儿教师岗位9个、舞蹈教师岗位4个、体育教师岗位2个。

  三、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

  (三)具有相应资格要求。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应聘,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