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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顶山市郏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1名)
2020-12-16 21:19:20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编制限额等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1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岗位85名,差额补贴岗位乡镇卫生院16名)。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符合拟聘用岗位学历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报考护理专业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

  6.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

  7.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可放宽到32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他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财政全额供给人员(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为差额补贴人员)。根据豫人〔2007〕55号等文件规定,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服务期三年以上。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8室

  (三)报名要求:

  1.专科学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1张;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1张;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4自行下载);并采集个人数码图像信息。笔试考务费6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本次招聘按专业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已报考该专业的人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专业。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