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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溪市招聘2014年至2018年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0-12-11 20:20: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26号)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55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及2016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规定,经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开展2014年至2018年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26号)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55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及2016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规定的应征入伍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须参加最近一个批次的招聘考试,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也不得参加其他批次退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考试。服2年义务兵役期满继续留在部队的、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因部队调整改革等原因提前退役的除外)、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人员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须为服役满2年且当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回高校复学的当年毕业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27周岁以下(符合资格条件时的年龄不超过27周岁也可报名);

  (五)须为本溪户籍或本溪市生源,并从本溪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青年;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26号)的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9月21日开始开展了2014年至2018年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及学历、学位复印件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学历认证。经确认,符合参加此次考试报名条件的共计78人。人员名单见《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身份确认名单》(附件1)。

  (二)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不予聘用。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大厦,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十楼会议室。

  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到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需代领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委托书。

  (三)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参加由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