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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省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768人)
2020-12-08 12:33: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二)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所属单位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乡镇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考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按照葫芦岛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14天下载“辽事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通过“辽事通”进行健康申报。

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葫芦岛市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有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或14日之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的入葫人员须隔离14天、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考试时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葫人员须持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