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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2020-12-03 17:14:41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2.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资格初审

  我校按照招聘条件,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科研、获奖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资格初审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原则上安排在考核前一天进行,须本人亲自参加,不接受委托办理。复审的材料包括: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科研、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六)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核。

  四、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采用“科研能力评价+试讲+面试”的综合

  考核方式。

  五、考核程序

  (一)科研能力评价

  科研能力评价主要对应聘者公开发表在学术期刊上的理论文章、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参加学术会议、科研成果获奖等进行综合评价。科研能力评价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个考试环节。为方便应聘者,可发送电子版或扫描版科研材料给学校邮箱,采取远程评分方式进行科研能力评价。

  (二)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我校将提前通知应聘者试讲题目。试讲时间60分钟,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试讲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个考试环节。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分值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科研能力评价×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总成绩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五)成绩公布

  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成绩确定排名。在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在中共中山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经校(院)委会讨论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我校按有关规定报批办理聘用手续并通知受聘人员。应届毕业生应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未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应届毕业生,应在收到聘用通知后按双方协议时间到岗,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取消相关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

  1.参加考试的应聘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可登陆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sswdx.gov.cn/)查询招聘公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事项。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