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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山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2020-12-03 17:14:41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东省中山市,是一代伟人孙中山先生的故乡,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是一座社会和谐、经济兴旺、环境优美、民生幸福的现代化城市。中共中山市委党校(中山市行政学院、中山市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共中山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国家公务员、统战干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学校,是市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1名专任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1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中共中山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硕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学风和职业道德。

  3.有志于从事党校教研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报考人员所持学历及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代码要求(具体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5.年龄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须28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须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须40周岁及以下。年龄以身份证登记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6.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薪酬待遇

  (一)受聘人员纳入市财政核拨事业编制,按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间、正式聘用后的薪酬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按中山市人才政策,申请并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拔尖人才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购房补助及政府特殊津贴13.6万—20万元。详细可参考《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暂行办法》《中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或电话咨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附件2、3,须附电子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已办理暂缓就业的人员提供)、科研材料的扫描版发送到我校工作邮箱(zsdxbgs@126.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