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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27 18:19: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院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应聘A类、C类岗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对应聘A类、C类岗位人员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对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评分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面试

  面试在市教育局指导监督下组织,由学院命题、选聘考官、组织实施,采取网络平台录制答辩方式(小艺帮)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在学院网站(jnvc.cn)另行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A类、C类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审核后,结果在济南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在学院网站(jnvc.cn)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济南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类、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济南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类、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考察

  A类、C类岗位综合考察均采用试讲、答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及讲解、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B类岗位综合考察采用答辨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综合考察时间:在学院网站(jnvc.cn)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综合考察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济南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综合考察设考试合格分数线(60分),A类、C类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B类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A类、C类岗位按照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