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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11-27 18:19: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了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我院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69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1月26日前取得);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1月26日为截止日期。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教师初、中级岗位;B类为高级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C类为辅导员初、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初、中级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学院拟招聘41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院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旅游路5518号济南职业学院彩石校区尚勤楼105房间。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提前登录济南职业学院网站下载《济南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报名表》、《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⑦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现场报名时须出示健康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学院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我院同意,介绍信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