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0年广州市白云区第三次招聘教师公告
2020-11-26 12:35: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资格审核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3)音乐、体育、幼儿园、特殊教育另外加试才艺或技能展示(时间5分钟)。

  (4)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笔试成绩再按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2020年毕业生,实行1年的试用期;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的非2020年的毕业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六)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原则上聘用或暂聘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原属于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编在岗教师且经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和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符合我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的高级教师(含正高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照原聘用级别进行岗位聘用。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未及时将户口迁入广州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白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云教〔2018〕380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二)录用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省外的,须按《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

  (三)参加了本次招聘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被聘用人员自动进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人才库,经相关程序后,可被录用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系统政府雇员。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