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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州市白云区第三次招聘教师公告
2020-11-26 12:35: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2名。

  一、招聘人员范围、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2名,具体职位的招聘人员范围及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说明:“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0年毕业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条例》的规定。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2)。

  6.报考人员应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精神的高校毕业生,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在资格审核时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材料,但需于试用期满转正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7.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职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8.应聘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9.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除幼儿园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外,其他职位报考人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学历限制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年龄限制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年龄计算截至本次考试报名首日。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