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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吉林辽源市高校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公告
2020-11-23 11:08:37   地区:吉林   浏览:0

  3.考察。同一职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从严审核学籍档案。

  4.签订就业协议。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最终提出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5.体检公示。初步人选按照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出现问题的,解除三方协议。

  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职位人选空缺的,视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6.聘用。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集中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以学历、学位证书印发时间为准),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政策

  1.免收报名、考试、体检等相关费用。

  2.本次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行政管理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特别优秀的适时推荐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3.本次招聘人员在辽工作5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博士可享受当年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硕士可享受当年每人每月500元津贴。

  4.本次招聘人员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的,额外享受当年每人每月200元津贴。

  5.本次招聘人员具备“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高校均需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学位的,在辽工作满5年落户辽源,并以本人名义购房,且居住满5年的,可领取住房补贴。博士一次性补贴8万元,硕士一次性补贴5万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连续5年被确定为“辽源市优秀大学生人才”,并在工作所在地购房,可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5万元。

  6.本次招聘人员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7.本次招聘人员享受《服务创新转型发展“152人才集聚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的人才优惠政策。

  招录相关政策与工作程序由辽源市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37-3316007

  17704370009

  13943749656

  点击下载>>>

  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职位表.xlsx

  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面试考生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1年辽源市高校人才定向招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x

  辽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