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0年南昌工程学院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0-11-19 15:26: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4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农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位于江西省省会南昌市,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2011年先后被批准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高校,并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被总参谋部、教育部批准为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成为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注: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1、2020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受疫情影响需延期毕业的,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4.在校或者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违规和违法记录。

  5.学生干部为省级学生联合会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团总支)学生副书记;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级学生会各部部长。

  6.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7.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发送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nit.edu.cn,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包均以“应聘XXX岗(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1+张三”。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①本人填写的《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表》及《南昌工程学院2020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见附件);②各类证书、证件扫描件。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各类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为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证明,须以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或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开具(加盖公章);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须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