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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通辽开发区教师人才引进公告
2020-11-19 15:37: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根据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决定开展2020年度教师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

  本次引进教师人才1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开发区教师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国家“双一流”(包括原“985”工程和原“211”工程)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本硕专业一致者优先。

  3.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引进:

  1.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

  2.服务期内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通辽市内现已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厦15楼1508室。

  4.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开发区教师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正反双面打印),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即可)、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即可);

  (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与报名表同版);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归国留学生提供)。

  (5)个人征信报告(需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打印);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材料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材料;

  (7)健康通行码“绿码(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

  (8)属于通辽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2)在整个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报名费用

  报名时收取报名费20元/人,试讲考务费50元/人,费用只收现金。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工作人员在报名时进行。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能力测评

  (一)测评方式。采取试讲的形式。

  试讲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拟引进人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技能。试讲题目现场抽签决定,考生用汉语作答。抽签后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当场公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