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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烟台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10人)
2020-11-18 21:44: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球TOP200高校和“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为研究生学历且所学学科为一流学科),包括应届(含3年派遣期内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全球TOP200高校、“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除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0年11月23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在入职一年内必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以上人员正式聘用时需签订入职协议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烟台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或应聘资格。

1、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16: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