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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11-16 14:34:14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入职后1年内无法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予以解聘。

  四、其它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6789

  监督电话:0535-62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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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2.2021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3.2021年烟台市芝罘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表).xls

  烟台市芝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