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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厦门市第五医院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考试简章
2020-11-16 14:39: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届硕士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五)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现役军人;

  (七)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医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2020年11月)》(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00-12月31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为顺应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xmwyrsk@163.com。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可证明2021届毕业研究生身份的资料、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本简章规定和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通知安排考生接洽、初试,并在报区人社局资格复核确认后,由招聘单位向列入面试考核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未收到招聘单位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六、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面试方式视疫情防控实际,优先采用线上视频模式。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健局)将结合拟面试考生所在院校分布情况,按照尽可能便利考生的原则对拟面试考生进行分组,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分批次到指定面试城市及面试场所参加面试。面试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