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辅导员
2020年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公告
2020-11-12 09:19:49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学校成立于2001年6月,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1月更名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浙江大学支持办学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注:①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②专职学生工作经历专是指思政辅导员、校团委、校学工部门工作经历,不含兼职辅

  导员、班导师、教学教务员等工作经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0年11月16日9:00时至11月18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时至11月22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初审期间不对考生开放系统。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时至11月23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1月24日9:00时至11月26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www.nit.net.cn)、宁波人才网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