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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1-11 11:30: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指“提交审核”),于2020年12月3日12:00之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2020年12月3日16:00前改报。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2月5日12: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9日8:00至2020年12月9日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

  6.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2020年12月19日上午9:3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1.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专业不同,具体笔试内容有所区别,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科目详见《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3.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4、符合“服务基层项目”条件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于2020年12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相关证明材料报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蚌埠市南湖路568号303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时提供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服务期须满2年)。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七、现场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