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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1-11 11:30: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编办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蚌埠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0年11月9日起同时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engbu.gov.cn)及相关媒体上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七)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八)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1月2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具体程序为:发布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五、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9:00至2020年11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毕业证书电子照片、学位证书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