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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年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0-11-11 10:31: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精神,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7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补充到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水利厅官网“公告栏”[slt.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四川省水利厅系统内各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辞职(解聘)书面证明。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招聘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三)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