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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招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公告
2020-11-11 11:34: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充实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旗委、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安监工作人员,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考启事:2020年11月9日。

  (二)网上报名: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3日。

  (三)网上初审: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5日。

  (五)笔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诚信承诺书》(入场时上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考生体温监测表及安全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上交)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录用:另行通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高,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冶金类、电气类、自动化类、消防类、安全生产类相关专业,不限户籍。

  (五)鄂托克旗户籍(2020年1月1日前迁入我旗户籍)考生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专业限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冶金类、电气类、自动化类、消防类、安全生产类相关专业。

  (六)在鄂托克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满2年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不限户籍、专业、学历报考(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七)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及同等职称者不限户籍、专业、学历报考。

  (八)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全日制中、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辞退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历次公开招募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五、优惠政策

  (一)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考生(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加2.5分。

  (二)在我旗服务且服务期满的自治区“六项服务人员”和我旗招募服务满3年及以上且在岗的储备人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并在笔试成绩加1.5分。

  (三)持有《城市(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贫困家庭的大学生,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持有《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大学生,孤儿大学生,单亲家庭大学生(指父母有一方去世,且本人未婚者,需提供当地社区和乡镇证明),在笔试成绩加1.5分。(以上人员均限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户籍)

  (四)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大学生,在笔试成绩后加1.5分。(以上人员均限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户籍)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六、待遇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编制。录用人员与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第一个合同期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5000元/月(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并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