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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乡市卫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人)
2020-11-05 16:55: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卫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25日8:00至11月27日17:30期间登录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卫滨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对特殊行业、短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经审查确认后,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http://www.nhc.gov.cn),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公共基础知识(6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40分)、教育专业知识(60分),两科满分共为100分。

  《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安排在新乡市城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0年11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人民路479号卫滨区人民政府院内西四楼)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