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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邯郸市馆陶县招聘县群众工作管理中心人事代理专业调解员公告
2020-11-04 16:30: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室、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委一庭三中心”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充实县乡调解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人事代理专业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考试、考察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人事代理专业调解员3名。

  (二)招聘对象

  人事代理专业调解员:具有馆陶县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

  (三)招聘形式

  采取签订聘用合同方式,按招聘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亲属因违法上访,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5)不适宜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所有应聘人员均视为服从岗位调剂。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4日-11日,登录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查询。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12日-19日持相关材料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名。需提供(1)毕业证书。(2)学位证书。(3)报到证。(4)身份证(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县信访局出具的无违法上访证明(加盖公章,局长签字)。(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不存在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情况证明。(7)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8)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报考人事代理专业调解员的人员要现场填写《馆陶县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业调解员报名表》。各种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表上加按指纹。

  (三)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时间待定,地点设在县城主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

  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调解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3、公布笔试考试成绩

  笔试评卷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1.5:1的比例进入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高者优先、有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的原则区分排名。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

  4、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

  每场面试结束后,当日在考点成绩公布栏公布成绩。

  5、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