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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30人)
2020-11-02 10:10:59   地区:山东   浏览:0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区和部、省、市三方共建的全国三个火炬高新区之一,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两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是威海市工业经济的主战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创新创业的示范区、精致城市的重要组成板块。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大力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高新区管委会已聘任工作人员除外)公开招聘高新区工委管委部门内设科室副职12名、一般工作人员18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突出,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与国家级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双招双引、项目推进、平台建设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3. 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部门内设科室副职人选,应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4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工作人员人选,应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工作的应分段提供);

5.具有良好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无个人不良记录。

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受过纪律处分且尚在影响期的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9:00—2020年11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4日14:00—2020年11月8日18: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威海高新区网站(http://www.whctp.gov.cn/),点击报名链接,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业绩信息等相关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考试事宜均通过威海高新区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后,本人签名并经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盖章同意)、《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彩色2寸照片(3张)及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业绩履历证明等材料。持有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可一并提供。现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履历业绩评价

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4:00—11月8日18︰00。初审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进入履历业绩评价环节的资格,不作为取得笔试资格的依据。未进入履历业绩评价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