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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
2020-10-29 17:1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2.资格审查

  考核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核资格。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考试通知及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核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严肃处理。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系统-公告栏”中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

  1、A类岗位采用试讲加面试的考核形式。

  (1)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试讲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B类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考核形式。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并同时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泰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核成绩与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供的,不予备案。

  备案完成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5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接受泰州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