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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边珲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8 16:56:24   地区:吉林   浏览:0

  5.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

  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2020年珲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进入考场,如考生未能提交《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5)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并在珲春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优惠政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珲春示范区(http://www.hunchunnet.com/)网站发布的《2020年珲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珲春市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说课、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笔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总成绩视为不合格。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录取,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