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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边珲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10-28 16:56: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珲春示范区网站(http://www.hunchunnet.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非延边州在编在岗教师)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三)2020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珲春示范区网(http://www.hunchunnet.com/)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8176038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下载,包含以下内容,请点击链接:

  附件下载>>>

  1.2020年珲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0年珲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0年珲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4.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审核表;

  5.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7日